判非法回收电池者的刑敲响电池环保警钟

2016-11 多多兽

      

  明知自己没有办理合法审批手续,仍然经营废电池回收业务,并将废水排到雨水沟污染环境。近日,经福建省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欧庆武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2万元。(见11月18日的《检察日报》)

  废旧电池属于危险废物,是不许随便收购的,若要收购,必须依法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,不办许可证,就开始经营,属于违法行为,理应查处。而今,判非法回收电池者的刑,好像是给非法者上了一堂法制课,但我认为不仅如此,更重要的是敲响废旧电池环保的警钟。

  时下,对废旧电池的处理,老百姓一般都是随手扔掉。殊不知,废旧电池不同于一般的垃圾,它含有汞、铅、镉、镍等重金属及酸、碱等电解质溶液,对人体及土壤、水源等生态环境有不同程度的危害。如废弃在自然界电池中的汞会慢慢从电池中溢出来,进入土壤或水源,再通过农作物进入人体,损伤人的肾脏等,并且电池污染周期长、隐蔽性强,处理不当还会造成二次污染。正因此,稍有一点环保意识的人都知道,废旧电池是不能随便扔掉的,但该扔到哪里呢?在很多地方,没有废旧电池回收站,使消费者左右为难。这就需要给废旧电池“安家”,得到合理合法的回收与处理。

  事实上,不合理合法处理废旧电池的危害,连小学生都知,都在呼唤重视废旧电池回收工作。比如,石家庄市中山路小学五年级的10岁女孩儿李玄阳在看到有关废旧电池的巨大危害后,便对妈妈说:“要是人们都随便乱扔电池,水全被污染了,人们没水喝,不都渴死了吗?”于是,她给市长写信,“市长伯伯肯定能号召全市人民回收废旧电池”,期盼“市长伯伯”能做一个“环保市长”。“市长伯伯”的回复当然没有让小玄阳失望,“忠于职守,争取当上。”

  民有所呼,官有所应。今年武汉市在设立废旧电池回收点的基础上,再增加100家废旧电池回收点,推进废旧电池回收工作,无疑做了一个好的示范。不仅使废旧电池有了一个合理的去处,让废旧电池能够得到无害化处理或有选择性的利用,避免了被扔到水中或埋进土壤里形成污染,还有利于引导市民参与废旧电池回收工件,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,保护环境。毕竟,在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保友好型的社会里,为了我们生活的天更蓝水更绿,只有众人拾柴,才能火焰高。

  当然,良好的环保意识与行为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,需要慢慢地培养。这就需要有一个鼓励性的合理合法的引导。如何引导呢?我认为,除了多设立废旧电池回收站点以外,还应该推出一些奖励政策,如废旧电池换鲜花、物品等,鼓励市民参与废旧电池回收工作,提升废旧电池回收率,从而让环保理念与意识深入人心,杜绝废旧电池的危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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